
在▲“歌莉娅”诉=□▽“伊佐拉”服装仿冒案中•●,原告格风公司成功证明了其对56款服装款式享有的合法权益,并获得法院支持。被告在上诉中辩称款式通用☆▼●、不具权益,但二审法院均驳回其请求。此案的关键在于原告构建了一套完整•●△、有力的证据体系。
设计过程与上市记录的“铁证”法院认可原告享有权益◇★…,不仅基于其是“歌莉娅”品牌经营者,更关键的是其提交了服装研发系统的详细记录(公证书固定)、设计版单等•●,证明了款式的独立创作过程◇▷。同时,通过电商平台销售页面公证书●▼,清晰展示了每款服装的具体上市时间,为后续证明被告◆=•“短期密集仿制”奠定了基础。
高度雷同与时间关联的“双保险▪”细节比对:原告并非空泛主张,而是详细比对了指出了如纽扣位置、蝴蝶结系法、材质拼接、特殊开口设计等具体设计细节的高度一致性,使法院认定“几乎完全一致”。时间关联:原告有力证明了被诉款式半数以上在权利款式推出后八个月内上市◆-,近三十款在半年内上市。这种紧密的时间关联性,成为推断被告“搭便车…▽”故意的重要依据。
组合拳凸显“恶意”原告的证据形成了完整逻辑链:除了款式仿冒,还举证被告在微信公众号中直接使用了“歌莉娅-•”的模特图片进行宣传-,以及在关联案件中使用了原告享有著作权的图案•▪。这些行为相互印证-☆,共同描绘出被告全面模仿、攀附商誉的不正当意图,远超行业正常借鉴范畴
建立设计成果的“出生证明◇◆”制度系统化管理△-:建立电子化的产品研发管理系统,为每款设计生成唯一款号★=●,并清晰记录设计师、设计元素、投产时间等关键信息•◆。过程稿存档:妥善保存从灵感草图○、设计图到打样版单的全流程文件,证明独立创作过程☆。
固定产品上市的•☆“时间戳”即时公证:新品在官方渠道(如天猫旗舰店、小程序)上线时,立即对销售页面进行公证或可信时间戳认证,精准固定首次公开时间。宣传记录:对通过社交媒体、广告等进行的宣传推广活动同样进行存证,形成完整的公开记录链▷-▪。
打造市场动态的□□“雷达系统…”定期巡检△•□:对主要电商平台、关键竞争对手进行定期监控,重点关注与自家爆款或主推款式相似度高、上市时间接近的产品。立体取证:发现侵权线索后▲●•,同步取证线上销售页面△△、线下实体店铺(含营业执照)、宣传材料(如公众号推文),形成立体化证据包,证明侵权行为的广度和深度•。
服装款式的权益保护,核心在于“证据为王▪◆=”。歌莉娅案的胜诉,为品牌方提供了一个完美的举证范本…=○:从内部的确权到外部的存证,再到侵权的固证,构建一条清晰、严密、环环相扣的证据链□◆,是将在法律上▽●“说不清”的设计感觉•,转化为法庭上“看得见”的合法权益的关键-□。如需定制服装行业IP保护方案△☆▼,欢迎联系本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