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华电线BVR-1.5/2.5/4/6平方国标铜芯软电线
查看更多新闻中心
关于电线电缆质量问题,尽管各级质量监督部门加大检查力度,每年315晚会的曝光并不足以震慑一些不法商家,仍然为了利益在挑战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以及法律的底线,今天为大家找到一个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外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典型案例中一起比较重大的销售伪劣电缆案例,望能够引起大家对电线电缆质量的关注,也能够震慑一些不法生产厂家。
2015年以来,被告人郑某某从河北省宁晋县厂家定制标有“Y电缆销售有限公司”字样的伪劣电缆,并自制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等证明材料,以不合格电缆冒充合格电缆向浙江省杭州市各大五金市场进行销售,销售金额5500余万元。被告人王某某自2016年3月起,以牟利为目的,明知郑某某处的电缆系不合格产品,仍购入并加价销售,销售金额1200余万元。被告人潘某某自2019年3月起,以牟利为目的,明知郑某某处的电缆系不合格产品,仍与郑某某合作,帮助郑某某销售,销售金额598余万元。
赵某某、张某某等11人帮助郑某某销售伪劣电缆,销售金额170万至3900余万元不等。另通过对郑某某所使用的销售软件数据分析,公安机关查处杭州各大市场内的经销商31家共计51人,销售金额5万元至1200余万元不等。案发后,公安机关在郑某某的仓库查获大量尚未销售的伪劣电缆,价值500余万元。
2021年3月23日,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对郑某某等3人提起公诉。12月29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对赵某某等13人以销售伪劣产品罪提起公诉。同年12月30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郑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百万元;判处潘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2022年12月26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赵某某等13人有期徒刑七年二个月至二年不等,部分被告人被适用缓刑。一审宣判后,郑某某等3人提出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质量无小事,尤其是电线电缆最为电力传输的重要材料,直接关系到施工质量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望大家在采购的时候一定选择优质的电线电缆生产厂家,不给一些不法商家可乘之机。
胜华电缆集团始建于1954年,中国机械制造500强,是一家非常有实力的电线电缆厂家,产品涵盖电线电缆型号几十万种,包括但不限于KVVP屏蔽控制电缆,ZR-YJV22铠装电力电缆,ZR-BVR,RVS,RVV聚氯乙烯绝缘护套家用布电线,YJLHV铝合金电缆,BTTZ矿用电缆,架空电缆,防火特种电缆等产品。所有产品都符合国家标准生产,质量有保障,优质电缆,选胜华电缆。
400 电话:400-9910-400
销售一部:13818171719(童经理)
销售二部:15736921170(银经理)
销售三部:15736926727(李经理)
固定电话:0373-3311188
公司传真:0373-5298169
邮 箱:shenghua_group@sina.com
地 址:河南省新乡市新东产业集聚区科隆大道938号